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有哪些條件

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有哪些條件

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有哪些條件

公司制股權類投資基金設立條件是:

1、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所有投資者應當以貨幣形式出資;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3、須向管理部門備案;

4、經營範圍符合法律規定;

5、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高階管理人員

一、法律規定股權投資公司成立條件有哪些

股權投資公司成立的條件如下:

1.股權投資公司以股份公司設立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以合夥制形式設立的,合夥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以其他形式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者人數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2.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的註冊資本為10000萬。

3.股權投資基金的經營範圍核准為:從事對未上市企業的投資,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投資以及相關諮詢服務等;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經營範圍核准為:受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從事金融投資管理及相關諮詢服務。

二、成立投資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成立投資公司需要以下條件:

1、股東人數在五十個以下;

2、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制定;

3、有公司住所、名稱;

4、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5、有符合投資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ywy6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