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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的管理制度範文

裝置的管理制度範文,下面就來給大家詳細介紹:

裝置的管理制度可以分為三個部分來描寫,首先可以描寫建立制度的目的,第二個可以描寫制度適用的範圍,第三個可以描寫具體有哪些制度。

裝置管理制度1

1.目的作用

加強對電氣裝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章程,對日常的使用檢修工作進行規範,是確保電氣裝置安全、正常執行,防範各種事故發生,延長裝置使用壽命,保障生產順利進行的必要措施。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對電氣裝置的管理需要有科學的態度和嚴謹、認真、細緻的工作作風,因此機修車間要加強對配電室及電氣修理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員保持高度負責的工作狀態,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2由於電氣裝置的管理專業性很強,公司總師辦及裝置動力科應在專業技能上加強對工作的指導,特別是對關鍵、重要裝置的操作和檢修,更要經常深入到現場進行工作督導,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裝的電氣裝置,必須經交接試驗合格,方可交付車間(部門)投入執行。

3.2預防性試驗是檢查鑑定執行中供電裝置和高壓電氣裝置(電力變壓器、電力電纜、高壓配電裝置、高壓電機等)的絕緣效能、導線接頭的質量及電氣保護裝置動作的可靠靈敏程度,是確保電氣裝置安全執行的重要手段。

3.3 預防性試驗週期規定,原則上結合各車間(分廠)的電氣裝置大、中、小修進行,一年一次預防試驗工作,超週期不試驗,由裝置所在部門負責。

3.4 由裝置能源科編制預防性試驗規程、報表等,預防性試驗人員實施執行。

3.5 預防性試驗工作,由裝置主管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其工作程式如下:

3.5.1 配電室高壓電氣,由機修車間提出計劃,直接與市供電部門聯絡試驗工作,計劃交裝置科備案。

3.5.2各生產車間的高壓電氣,由裝置所屬部門提出計劃報裝置科稽核、備案,電氣副總批准,交機修車間負責試驗工作。試驗後,由機修車間提供試驗報告,試驗資料要準確可靠,交裝置科和裝置所屬部門歸檔備查。

3.5.3 裝置所屬車間應派出電工配合被試裝置進行拆裝線,並協助機修車間進行高壓試驗工作。

3.6 列入年度計劃的預防性試驗的高壓電氣裝置應做到不漏試,標準不得降低,嚴格按國家現行規定的規程執行。

3.7電氣在預試過程中,若發現主要裝置的絕緣顯著降低或重大絕緣缺陷和擊穿時,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組織分析及時搶修或更換,搶修或更換試驗合格後,方可投人執行。

4.繼電保護裝置的整定、校驗

4.1 繼電保護裝置是電氣裝置安全執行的衛士,它可以排除或縮小故障的範圍,保護電力系統和裝置的安全執行。

4.2 各種高壓電氣裝置保護整定計算要正確,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鑑定不當造成保護樞動誤動或越級跳閘。

4.3 繼電保護裝置調整校驗動作要可靠,靈敏度要高,執行要正確,動作率必須達百分之百。

4.4 凡經整定的繼電保護裝置要加以鉛封,不準隨意亂動、亂調。

4.5 按照國家現行試驗標準,每年進行保護調整校驗。

4.6投人執行中的繼電保護裝置,由配電值班人員或維護電工進行定時巡迴檢查,在執行日誌上,要詳細記錄保護裝置動作的次數和原因、訊號反映影響範圍。執行中出現誤動或越級跳閘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車間彙報,車間應組織主管人員到現場檢查整定值及保護裝置,必要時重新調整,先做傳動試驗,找不出原因再做繼電器的解體檢查直至解決問題。

5.電氣設施的防雷保護

5.1 建立和完善電氣設施的防雷保護設施,是防止雷電對電氣設施造成損壞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變(配)電室必須具有防止直擊雷、感應雷及防止雷電波人侵的保護設施。防雷保護設施應做到先進合理,引數配合恰當,動作靈敏可靠。

5.3 隨著電網系統的逐步擴大,從設計上應不斷採用國內外先進防雷措施和裝置,提高全廠電網系統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對防雷設施進行檢測,以保持其效能良好可靠。

5.5 全廠應於每年雷雨季節到來之前,以機修車間為主,裝置科參加,組成電氣防雷檢查組,對防雷設施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限期解決。

6.絕緣油的管理

6.1 絕緣油的管理是一項有特殊要求、技術性很強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絕緣強度,延長電氣裝置的檢修週期,保證電氣裝置的安全正常執行。

6.2 執行中電氣裝置的絕緣油,必須符合國家頒發的試驗標準,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 不同牌號的絕緣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須混合使用時事前應做好混合試驗,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許投人使用:

6.3.1 混合油質不低於其中安定性較差的一種油質。

6.3.2 新油與執行中的油相混合時,其油質不應低於執行油之質量。

6.4所有電氣裝置上變壓油,應每年進行一次取樣擊穿試驗,做簡化試驗,其簡化試驗專案包括閃點、酸、酸鹼反應(其結果報告應存人檔案),不合格者,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6.5電氣值班人員對執行中的變壓器、電壓互感器、油開關等備應定期檢查(對公用設施,機修車間負責定期檢查)於規定油品和洩漏者,應向主管人員反映,及時處理。

6.6 對大型變壓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兩三年做一次油色譜分析。

7.主要電氣裝置檢修

7.1 主要電氣裝置的檢修週期,應損、腐蝕、老化等規律,安排檢修。

7.2 對主要電氣裝置應強調“檢”字,只有及時地檢查出問題及時排除,才能保障其強使用中的監控管理。

7.3 對於正在執行中的裝置故障,在接到報告後,維修車間組織修復工作。對修理件,使裝置儘快執行。

7.4 對於按間隔週期定時定點檢修的裝置,應在檢修前三天通部門並按檢修內恢復工作狀態。

7.5 裝置在檢修過程應根據不同裝置的具體情況,按公司裝置動力科制定的檢修標準嚴格執行。

8.雙票制度管理

8.1 為了確保安全停電、送電,對電力檢修作業,實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 電氣工作人員在高壓電氣裝置上進行安裝、檢修、調整和試驗等工作,必須遵照工作票的規定,履行工作票手續。

8.3 架空線路及電纜計劃停電檢修和試驗等工作,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時,施工負責人必須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4各車間電源進線開關及配電屏計劃停電檢修和試驗等工作,必須斷開一級電源開關時,車間電氣主管人員及施工負責人必須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5 事故處理及消除嚴重裝置缺陷,屬於哪一個車間,該車間電氣主管人員或施工負責人應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6 各車間如果計劃停電檢修或試驗等工作時,如不需斷開上一級電源的開關時,車間電氣主管人員應在本部門配電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續。

8.7 凡計劃停電檢修或試驗,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結束後,必須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續人員到廠總配電室辦理覆電手續。

9.關於避免觸電事故

9.1 嚴禁無電工證人員在電氣裝置上的工作。

9.2 嚴禁無經驗電工和未在工作地段兩段掛接地線的情況下在高壓電氣裝置上作業。同時,驗電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配電線路停電必須使用“停電區域圖”。

9.4 嚴禁無人監護,單人在高壓裝置上工作,施工前必須遵守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規定。

9.5 嚴禁不使用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事故處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本)。

9.6 嚴禁未經核對盲目操作(核對裝置名稱、編號、開關刀閘位置、操作模擬圖)。

9.7 嚴禁不按規定使用相應的安全工具進行操作。

裝置的管理制度範文

裝置管理制度2

一、本制度所稱辦公裝置和用品,是指辦公桌椅、沙發、茶几、飲水機、書櫥、檔案櫃、臉盆架、衣架、電腦、影印機、印表機、碎紙機、傳真機等辦公裝置,以及計算器、筆、墨等文具,紙張、墨盒、硒鼓等耗材及其他辦公必需品。二、辦公裝置購置。辦公裝置購置實行事前審批制度,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裝置)購置、維修申請單》,經相關科室主任、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後,報鎮長審批,由財政所兩人以上負責聯絡、詢價、購置和結算;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由財政所按政府採購程式執行。

三、辦公用品購置。辦公用品原則每季度採購一次,由財政所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確定購置數量,填寫《辦公用品(裝置)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後統一購置。因特殊原因確需臨時購買的,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裝置)購置、維修申請單》,按以上程式報批後,由財政所購置。

四、辦公裝置的使用和維護。各科室工作人員負責本科辦公用品的保管維護。電腦、印表機等辦公裝置應定期清理、檢查,避免非正常損壞。確需維修的,由使用人填寫《辦公

用品(裝置)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由辦公室統一報修,並予以登記。

五、紙張、碳粉、墨粉等耗材購置。各種辦公用紙由財政所按辦公用品購置程式購置。印表機、影印機的碳粉、墨粉用完後,應重新灌裝再次使用,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裝置)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由財政所聯絡更換;確不能重新使用的,按上述程式審籤後,由財政所聯絡購置。

六、辦公用品保管和領用。財政所指定專人(趙鵬瀚)負責辦公用品保管和發放,領用人按需領取,並在《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上簽字。

七、人事調動和工作調整時,辦公室(財政所)負責監督辦公裝置及用品的交接和調配。

裝置管理制度3

1. 目的

為保證辦公裝置及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務於公司各項工作。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各子公司的辦公裝置、辦公用品、辦公耗材採購和管理。

3. 職責

3.1 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辦公裝置及用品的建檔、維修保養、外借管理,採購與報廢的稽核,

辦用品的收發管理。

3.2 使用部門負責部門所屬辦公裝置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維護保養、並有責任愛護公司的辦公裝置。

3.3 高階副總裁(總經理)負責單價元以上辦公裝置的申購、報廢、外借的審批。

3.4 資訊部負責電腦及其周邊裝置採購、維修、保養、報廢確認,網路安全的管理。

3.5 財務部負責辦公裝置及用品費用的監控。

4. 辦公裝置及用品分為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4.1 耐用品:

4.1.1 辦公傢俱,如:各類辦公桌、辦公椅、會議椅、檔案櫃、沙發、茶几、電腦檯、保險箱及室內非

電器類較大型的辦公陳設等。

4.1.2 辦公裝置類,如:電腦、印表機、電話機、傳真機、影印機、碎紙機、電視機、攝像機、幻燈

機、數碼照相機、音響器材及相應耗材等。

4.2 低值易耗品

4.2.1 辦公文具類,如:鉛筆、膠水、單(雙)面膠、圖釘、回形針、筆記本、信封、便箋、簽字筆、白

板筆、熒光筆、塗改液、剪刀、釘書釘、複寫紙、大頭針、紙類印刷品、列印紙、影印紙等。

4.2.2 生活用品,如:面巾紙、紙球、茶葉、飲料、茶具等招待用品。

5. 辦公裝置及用品的添置申請流程

5.1每月底,各部門填寫下月《辦公用品申領計劃表》送交行政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視放棄申請處理。

5.2 各部門經理應嚴把稽核關,以控制辦公用品開支成本。

5.3 行政助理每月底統計各部門辦公裝置及用品數量,編制《物品請購單》交人力資源及行政經理審批,

批准後統一由行政助理負責採購。

5.4 辦公裝置的添置由所在部門填寫《裝置添置備申請單》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稽核,費用超過元的

辦公裝置須送高階副總裁審批後再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實施採購。

5.5 辦公裝置及用品採購回公司,管理部門應先建檔登記,並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用。

6. 辦公裝置及用品的使用管理

6.1 辦公裝置屬公司資產,使用者有責任和義務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隨意轉交他人,造成遺失的承

擔賠償責任。

6.2 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建立辦公裝置及用品個人檔案,員工領用的辦公裝置及用品全部記錄在《個人辦公

裝置及用品領用表》。

6.3 員工因工作變動或離職的,應及時到管理部門辦理移交退庫手續。

6.4 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本部門辦公用裝置和用品的領用,並對所屬部門人員的使用和保管狀況行使

監督。

6.5 辦公用品領用時間原則上是每星期一下午,特殊情況或急用物品除外,計算器等價值超過10元以上部份物品領用時須以舊換新。

6.6 辦公裝置耐用品損壞或丟失應按價進行賠償,裝置折舊年限為5年,以每年折舊率20%計算。

7. 辦公裝置的報修

7.1 所有辦公桌椅在使用中出現的故障或損壞的均須及時向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報修,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應

及時通知相關供應商到公司進行維修。

7.2 個人使用電腦、影印機等以及電腦外部裝置、公司網路、通訊裝置如遇故障,應及時通知資訊部,由

資訊部工作人員檢修或通知相關供應(維修)商來公司進行檢修。

7.3 故障解決後填寫《辦公裝置報修記錄表》,並由報修人簽字確認後,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存檔。

7.4 經相關技術人員鑑定下列情況造成損壞的,由責任者按物品的購置價格和使用時間,新舊程式折價賠

償。

7.4.1 安裝非工作所必須的軟體所引起的故障;

7.4.2 私自拆裝電腦、影印機等裝置的;

7.4.3 使用不當造成裝置損壞和丟失的;

7.4.4 人為的損壞。

8. 辦公裝置的報廢

8.1 凡屬於正常磨損或工作中發生意外情況造成個人在用辦公裝置損壞的,由使用人員填寫《辦公裝置報

廢申請表》,說明原因和理由,部門負責人稽核,並由資訊部技術人員鑑定簽署意見上交人力資源及

行政部辦理報廢。

8.2 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根據相關技術人員的意見,並在《辦公裝置報廢申請表》簽署稽核意見後交主管副

總裁審批。

8.3 經主管副總裁審批後《辦公裝置報廢申請表》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與資訊部存檔,影印給財務部、辦

理報廢手續,進行帳務處理,並辦理補充新裝置的申購或領用手續。

9. 辦公裝置的外借, 必須經公司主管副總裁批准後,到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辦理外借登記手續。

10. 辦公用品及裝置的盤點制度

10.1 行政助理每月底統計各部門的領用單,編制“辦公用品費用月報表”交部門經理稽核。

10.2 為控制庫存數量,辦公用品原則上倉庫只保留新人領用或急用數量即可。

10.3 每年底應進行一次全面辦公裝置及用品的盤點,對一些久留不用或損壞的裝置及用品進行處理。

11. 記錄表單

11.1 個人辦公裝置及用具登記表

11.2 辦公用品申領計劃表

11.3 辦公裝置報修記錄表

11.4 辦公裝置報廢申請表

11.5 辦公裝置購置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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