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工傷企業如何賠償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員工?

工傷企業如何賠償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員工?

工傷企業如何賠償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員工?

工傷企業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傷殘等級給予相應賠償。一級至四級傷殘享受不同待遇,包括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工傷認定申請時限為30日,未申請可由受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受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時限為1年。工傷應進行賠償,包括傷殘補助金等。

法律分析

一、工傷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標準?

因為對於工傷認定後,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支付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工傷等級給予員工相應的賠償。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工傷認定的時限是多久?

1、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30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至於何為“特殊情況”及何為“適當延長”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酌情認定、決斷。上述期間內,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始得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2、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時限:1年,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該期間為除斥期間。

日常生活當中,在一些工作崗位上進行活動的時候,必須要非常的仔細小心,而用人單位這個方面的話,也需要提供一些安全的保障措施,否則一切事故發生之後屬於工傷就應當進行一個賠償,賠償具體包括傷殘補助金等等。

結語

工傷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根據工傷等級給予相應賠償,包括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的職工保留勞動關係,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月度傷殘津貼。工傷認定的時限為用人單位申請30日,受傷職工申請1年。工傷賠償是對工傷發生後提供安全保障措施不力的一種補償方式,包括傷殘補助金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六十三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 第三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進口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裝置或者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對採用的技術、工藝、裝置、材料,應當知悉其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對有職業病危害的技術、工藝、裝置、材料隱瞞其危害而採用的,對所造成的職業病危害後果承擔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2l44p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