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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離婚怎麼處理手續?

一方為華僑:夫妻雙方一方為華僑,另一方為國內公民,雙方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須共同到國內(內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一、中國人離婚可以哪些

海外中國人辦理離婚事宜一般分為以下情況:

1、男女一方是華僑的,而另一方是國內公民;

2、雙方均是華僑;

3、夫妻一方在國外定居,另一方為居住在國內的中國公民;

4、雙方均定居國外;

5、一方為中國公民,另一方為外國人。

二、居住在國外的中國人要怎樣辦理離婚手續

一、一方為華僑,另一方為國內公民,雙方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須共同到國內(內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一方要求離婚、或雙方自願離婚但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未達成協議、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可直接向國內(內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雙方均為華僑夫妻雙方均為華僑,要求在國內辦理離婚的,無論是一方要求離婚還是雙方自願離婚,都必須向結婚登記地的人民法院申請辦理離婚手續。當事人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國時,可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國內親友或律師為代理人代為辦理,並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委託書和意見書均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駐外使領館認證。上述委託書和意見書也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接公證。

三、海外中國人該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海外中國人辦理離婚手續的方式:若認定一方為華僑,另一方是中國內地民眾,彼此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置達成協議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若無法協議離婚的,可共同向國內一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涉外離婚怎麼處理手續?

標籤: 手續 離婚 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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