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公司又讓補籤三年期限的合同 合理嗎 已經簽過勞動合同了 還沒到期

公司又讓補籤三年期限的合同 合理嗎 已經簽過勞動合同了 還沒到期

勞動合同期滿後,若用人單位同意續訂且維持或提高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則無經濟補償;若用人單位同意續訂但降低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則有經濟補償;若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無論勞動者是否同意,勞動合同終止需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分析

這要看公司給你的待遇發生了變化沒有,根據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且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但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無論勞動者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拓展延伸

勞動合同續簽:公司要求補籤三年期限,是否違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一般應當在到期前30日內續簽或解除。在您的情況下,公司要求補籤三年期限的合同,是否違法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首先,需要檢視您原始的勞動合同是否存在約定可以補籤新的合同。其次,補籤三年期限的合同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比如是否滿足合同期限的限制。如果公司要求補籤的合同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您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法律諮詢和解決。

結語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的續簽或解除應在到期前30日內進行。對於您的情況,公司要求補籤三年期限的合同,是否合法需要具體情況來判斷。建議您檢視原始合同是否允許補籤新合同,並確定補籤合同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公司的要求違反法律法規,您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尋求幫助,保護自己的權益。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法律諮詢和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已經簽過勞動合同了,還沒到期,公司又讓補籤三年期限的合同,合理嗎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gezr5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