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申請步驟和條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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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申請將不被批准,並需告知申請人不同意的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審最長期限為12個月。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適用於可能判處刑罰或附加刑,但不具有社會危險性的情況。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法律分析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其法律依據為,我第五十一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一)可能判處、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五十二條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拓展延伸
取保候審的條件和申請流程詳解
取保候審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後,經法院決定可以暫時回到社會等候審判的一種措施。取保候審的條件主要包括:1.無逃跑、毀滅證據等潛逃危險;2.有固定住所和工作;3.沒有再次犯罪的危險;4.能夠確保出庭應訴。申請取保候審需要向公安機關或法院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人需說明個人基本情況、案件情況、取保候審的理由等,並承諾履行取保候審期間的義務。公安機關或法院將根據案情、社會危害程度、申請人的個人情況等綜合考慮,決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審。
結語
根據法律規定,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同意。不同意取保候審的理由應當向申請人詳細說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審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取保候審的條件包括無逃跑、毀滅證據等潛逃危險,有固定住所和工作,無再次犯罪危險,並能確保出庭應訴。申請人需向公安機關或法院遞交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根據案情、社會危害程度和申請人的個人情況等綜合考慮,公安機關或法院將決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強制措施 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強制措施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強制措施 第七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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