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如何確定房產稅的納稅義務?

如何確定房產稅的納稅義務?

法律分析:

房產稅的納稅義務:

1、納稅人將原有的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範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如何確定房產稅的納稅義務?

標籤: 納稅 房產稅 義務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lkv2r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