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是納稅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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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的徵稅物件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
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負有繳納房產稅義務的單位與個人。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因此,上述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產稅的納稅人。
一、企業房產稅什麼時間開始徵收
企業房產稅的開徵分以下幾種情況:
(一)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二)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三)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四)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五)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六)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七)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九條,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
二、企業房屋拆遷是否還交房產稅
公司如果是要進行搬遷和拆遷的話,是需要納稅的。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
三、房產稅的特點有:
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
2、限於徵稅範圍內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不同的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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