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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姓名單位證明怎麼寫 公司更名證明怎麼寫

1.更改姓名單位證明怎麼寫

證 明

公司更名證明怎麼寫 更改姓名單位證明怎麼寫

茲有我單位X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生於XXX。

XXX是申請人原名,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檔案、學歷 證書、銀行帳號等均使用這一名字。

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在我單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

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音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 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申請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望同意為切,特此證明!

能否改名字關鍵是你的理由是否充分,說實話,改名字,尤其是改生日是很難批准的。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十八條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公民變更姓名

標籤: 姓名 更名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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