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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 侵犯商業祕密罪

律師解答:

行為人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獲取的商業祕密,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五十萬元以上損失的、或因侵犯商業祕密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或因侵犯商業祕密緻使權利人破產的、以及給權利人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構成侵犯商業祕密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

侵犯商業祕密罪 規定?

標籤: 侵犯 商業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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