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損害財物罪的立案規定?
- 綜合知識
- 關注:6.53K次
律師解答:
故意損害財物罪的立案標準是:
1、故意損害財物造成損失達到五千元以上的;
2、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次數在三次以上的;
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0o691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