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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損害財物罪的立案規定?

律師解答:

故意損害財物罪的立案標準是:

1、故意損害財物造成損失達到五千元以上的;

2、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次數在三次以上的;

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故意損害財物罪的立案規定?

標籤: 財物罪 損害 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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