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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分析:工傷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一、提前辭職可以要求支付代付通知金嗎

勞動者提前辭工,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未提前通知勞動者本人而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代通知金: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工傷,在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其他。

二、多重勞動關係社保的工傷保險能賠多份

多重勞動關係社保的工傷保險可以繳納多份,但是工傷保險待遇只能享受一份。同時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三、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怎麼辦

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勞動者還在醫療期的,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等。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等等。

工傷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標籤: 工傷 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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