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經濟補償金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

經濟補償金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經濟補償金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4mv6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