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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續展的目的是什麼

商標續展的目的是什麼

(一)維護商標權人利益的需要。商標權人為了維護和提高商標所具有的良好商譽,在產品質量的改進、廣告宣傳、售後服務等方面進行了長期持續性的投入,如果由於期限屆滿而進入公有領域,人人皆可自由使用,不僅剝奪了商標權人的利益,同時也會助長不公平競爭行為。

(二)維護消費者利益的需要。商標權人持續使用其註冊商標,提高其註冊商標的信譽,必然會增強商標的區別功能和指示功能,為消費者選購商品和接受服務提供強大的指導作用。如果不允許續展,則必然帶來商品或服務的混淆和市場競爭秩序的混亂。

一、仿冒和假冒的區別有哪些

仿冒行為是指生產者或經營者為了爭奪競爭優勢,在自己的商品或者營業標誌上不正當地使用他人的標誌,使自己的商品或者營業與他人經營的商品、營業相混淆,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具體表現為擅自使用其他經營者特有的、為公眾所周知的註冊商標、商品的包裝、裝潢、名稱或者各種質量標誌,導致消費者混淆和市場混亂。美國人稱這種行為為“不播種而收穫”的搭便車行為,它使本應屬於正當經營者的利益為不正當競爭者所獲,對市場競爭具有極大的危害。

假冒行為,是指經營者違法使用他人的註冊商標、名稱、包裝、裝潢,或者違法使用質量標誌,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虛假表示,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1、仿冒和假冒的侵犯的客體不同。

仿冒行為侵犯的是市場競爭秩序;假冒侵犯的是商標管理秩序。

2、仿冒和假冒的違法物件不同。

違法物件是違法客體的物質承擔者,違法客體是違法物件所體現的社會關係。仿冒行為的違法物件是知名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假冒行為的違法物件是他人的“註冊商標”。

3、仿冒和假冒的客觀表現不同。

仿冒行為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擅自將知名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作相同或近似使用;假冒行為客觀上表現為違法商標管理法規,假冒或者偽造、銷售他人註冊商標。

4、仿冒和假冒的危害結果不同。

仿冒行為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具有為損害競爭對手之目的;假冒行為是構成對商品標誌、記號(文字、圖形)的誤認,對同類商品無法區別,具有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之目的。

標籤: 商標 續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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