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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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勞動合同糾紛的四種方法: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協商,調解組織可以幫助調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可以進行仲裁,人民法院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
勞動合同糾紛的解決:
一、協商。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
二、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時,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三、仲裁。
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訴訟。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該內容由 樑萬龍律師 和 家和律雲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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