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受工傷本人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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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工傷期間本人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除過失性辭退外,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一、員工合同未到期被辭退能得到什麼補償
工傷員工合同未到期辭退,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屬於違法辭退的,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屬於過失性辭退的,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
二、賠償金與經濟補償的區別在哪裡?
賠償金和經濟補償有下列區別:
1、適用情形不同。賠償金適用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適用於無過失性辭退等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2、賠償標準不同,賠償金以經濟補償的兩倍給付;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三、永久合同如果被單位解僱是該如何賠償的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被用人單位違法辭退的,用人單位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被過失性辭退的,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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