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前是否需要調解 綜合知識 關注:2.82W次 調解是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式。即使起訴前已經婚姻登記機關、街道組織調解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仍應進行調解。【法律依據】《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標籤: 調解 離婚 起訴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w6196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