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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可以評職稱嗎 勞務派遣職稱評審怎麼寫

1.勞務派遣可以評職稱嗎

勞務派遣可以評職稱嗎 按照規定是可以的,由勞務派遣公司操辦,用工單位配合,勞務公司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勞務派遣職稱評審怎麼寫 勞務派遣可以評職稱嗎

不過多數勞務派遣公司出於各種考慮是不會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專業技術職稱申報的。 職稱評審 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後,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並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稱職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2.急~~

導讀:如何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可否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為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案例:某企業由於訂單超過生產能力,總經理遂召集各部門經理協商,如何保證按時完成客戶的訂單,人力資源經理提出使用派遣員工,可以解決目前員工短缺問題,且企業不需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只需與派遣單位簽訂一份勞務派遣協議即,並可以省去招聘、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辦理檔案轉移等手續,各部門經理認為可行。但不知道協議怎麼簽訂、應當簽訂那些協議、簽訂期限多長等。

這是一個有關勞務派遣協議的案例。涉及到勞務派遣協議該如何訂立以及協議的內容、期限等問題。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是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一種要式法律檔案,雙方約定由派遣單位按照用工單位的崗位要求將適格的勞動者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在一定期限內,勞動者接受用工單位的指揮和管理,並替用工單位按月給勞動者支付約定的工資報酬、繳納社會保險等費用,由用工單位按照企業生產需要為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並支付給派遣單位一定數額的勞務費用,以及違反約定雙方各自承擔的責任等等。

特別提醒:

1、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應當訂立派遣協議;

2、派遣協議的內容應當明確,便於履行;

3、不能將連續的派遣期限分割、訂立多個短期派遣協議;

4、派遣協議的內容應當告知被派遣的勞動者;

5、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6、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法律連結: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3.急~~

導讀:如何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可否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為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案例:某企業由於訂單超過生產能力,總經理遂召集各部門經理協商,如何保證按時完成客戶的訂單,人力資源經理提出使用派遣員工,可以解決目前員工短缺問題,且企業不需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只需與派遣單位簽訂一份勞務派遣協議即,並可以省去招聘、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辦理檔案轉移等手續,各部門經理認為可行。

但不知道協議怎麼簽訂、應當簽訂那些協議、簽訂期限多長等。 這是一個有關勞務派遣協議的案例。

涉及到勞務派遣協議該如何訂立以及協議的內容、期限等問題。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是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一種要式法律檔案,雙方約定由派遣單位按照用工單位的崗位要求將適格的勞動者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在一定期限內,勞動者接受用工單位的指揮和管理,並替用工單位按月給勞動者支付約定的工資報酬、繳納社會保險等費用,由用工單位按照企業生產需要為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並支付給派遣單位一定數額的勞務費用,以及違反約定雙方各自承擔的責任等等。 特別提醒: 1、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應當訂立派遣協議; 2、派遣協議的內容應當明確,便於履行; 3、不能將連續的派遣期限分割、訂立多個短期派遣協議; 4、派遣協議的內容應當告知被派遣的勞動者; 5、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6、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法律連結: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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