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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婚前彩禮是否支援退還?

離婚時婚前彩禮是否支援退還?

法律分析:

離婚時婚前彩禮符合法律退還規定的,應當予以支援。如果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確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一方可以找收受彩禮的一方協議返還;如果協議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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