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工傷停薪留職工資怎麼算

工傷停薪留職工資怎麼算

工傷停薪留職工資怎麼算

工傷期間工資準確的說應該是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停工留薪期間上班工資怎麼算

停工留薪期間上班工資按照以下情況確定:

1、發生工傷前在用人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2、未滿12個月,則應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所發工資總額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3、未滿1個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停薪留職申請的流程:

1、向用人單位遞交書面的停薪留職申請書,用人單位經過審批同意的職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2、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綜上所述,停工留薪期是工傷事故中繞不開的話題,也是對工傷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建議用人單位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對各地的具體規定進行研究,以確定停工留薪期的持續時長和待遇發放等問題。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停工留薪期的工資,是按照原工資來計算的。職工如果是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且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停薪留職工資怎麼算,由公司給還是社保給

法律主觀:

在工傷 停工留薪期 滿後,如果職工正常工作的,則工資照常支付;如果依法繼續延長停工留薪期的,則也是按職工的原 工資福利待遇 來付;如果 職工請病假 的,則按不低於 最低工資標準 的80%來付。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停薪留職有工資嗎

是的,停薪留職是沒有工資的。停薪留職合同是指為了使特定職工有期限離崗停薪並保留職工身份,而由用人單位與該職工依法簽訂的,約定停薪留職期間雙方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一、停薪留職算是勞動合同中止嗎

      停薪留職可視為中止履行勞動關係。停工留薪期是履行勞動關係過程中的特殊現象,期間並不需要勞動者親自履行工作職責,應視為中止履行勞動關係,《工傷保險條例》也明確了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因此,停工留薪期可視為中止履行勞動關係。

      二、停薪留職申請書

      停薪留職內容:不以工身份從事任何非法活動,若因個人經營服務活動或其它種種原因帶來的民事、刑事及經濟責任,均由本人自負;停薪留職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停薪留職”期間,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辦法處理。

      三、停薪留職社保怎麼樣辦

      停薪留職多見於老牌國企,現實中有許多勞動者因私人原因或其他客觀情況,經與用人單位協商,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保留雙方勞動關係,停發勞動報酬,退出工作崗位,暫時停止雙方之間的管理和被管理的人身關係的情況,這邊情況便是俗稱的停薪留職。因歷史原因,這仲情況在老牌國企裡非常多見,有許多停工留薪者要達到退休年齡了,發現跟其保留勞動關係的企業並沒有繳納社保,雙方便因此發生爭議,訴諸法律。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一般原則下,如果勞動者在停薪留職期間,未與用人單位就社保繳納問題做相關明確約定或簽訂書面協議,勞動者雖在停工留薪期內與用人單位仍然保有勞動關係,但實際上沒有給用人單位提供過勞務,也不接受用人單位的日常管理,那麼,用人單位一般便無義務為勞動者繳納該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勞動者繳納社保的訴求,一般也不會得到仲裁機構的支援。因此,勞動者再停薪留職之前,最好就社保繳納的問題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以免影響相關社保待遇的享受。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一、企業的固定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去從事上允許的個體經營,對於發揮富餘職工的積極性,克服企業人浮於事的現象,有一定好處。但是,鑑於要求“停薪留職”的多數是有一技之長或年富力強的人員,他們離開企業對職工隊伍的穩定和生產的正常進行會帶來不良影響,因此,必須根據工作是否需要,嚴加控制,區別對待。

停薪留職工資怎麼發放

停薪留職期間有關問題的處理:

1.工資待遇問題:在停薪留職期間停發工資、獎金和各種津貼、補貼(包括房貼)等,本人標準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保留。

2.勞保福利待遇問題: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不享受原單位的各種福利待遇、勞保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

3.工齡計算問題: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退休養老基金、待業保險基金等,繳納的可以計算連續工齡,不繳納的不計算連續工齡。其繳納的數額(含個人繳納部分),不少於職工在停薪留職前月工資總額的25%25,職工停薪留職期間或期滿後回原單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齡時,由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

4.工傷事故處理問題: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傷亡或發生傷亡事故,由聘用單位負責處理,造成喪失勞動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項費用由聘用單位負責。

職工停薪留職後自謀職業的。如發生正常或意外傷亡事故的,一律作為非因工處理。其撫卹費用原單位按有關規定發給。

5.職工在停薪留職合同期滿要求繼續停薪留職的,應在合同期滿前向原單位申請,經批准後續訂停薪留職合同%3B如在合同期滿後又未辦續訂手續的,15天內不回原單位報到的,原單位可以除名。

6.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被司法機關送去勞動教養、被判刑的,原單位可以按辭退或開除處理。

法律依據:

《勞動人事部、國家經委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

第二條凡是企業不需要的富餘職工,可以允許“停薪留職”。凡是企業生產和工作需要而本人要求“停薪留職”的職工,要做好思想工作,使他們安心於現任的工作。對於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的職工,按自動離職處理。

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去農村從事技術開發和各種經營工作的,只要生產、工作離得開,應積極予以支援。

第三條“停薪留職”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停薪留職”期間,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辦法處理;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的,原單位有權按開除處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rn5nyq.html